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
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规范建设和有效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以下简称“基地”)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致力于把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打造成集“创新创业教育、双创思想集聚、双创项目孵化、双创竞赛驱动、科技成果转化、双创成果展示”于一体的多功能活动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三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运行由广东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涉及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大问题由广东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四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下设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五条 基地管理办公室职责
1.统筹规划和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及发展规划,制定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受理创新创业团队提出的申请,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4.负责办理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手续;
5.负责对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创新创业辅导,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6.负责对入驻的创新创业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把关,对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
7.负责对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场地用途等违规行为。第三章 团队入驻条件及入驻程序
第六条 团队入驻条件
1.团队的项目类别涵盖各种创新创业类项目、创新创业类大赛、挑战杯活动及学校各专业学生学科竞赛等;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太阳集团tcy8722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 3 年以内的本校毕业生,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3.团队必须至少有 1 名学校在职老师或经学校批准的企业导师担任团队的指导老师,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成团队;
4.团队必须有明确的、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或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团队的项目入驻;
5.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
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入驻的项目应无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 团队入驻程序
1.团队入驻需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驻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2.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入驻的团队进行评审;
3.团队通过评审后,办理入驻协议书等相关登记手续。入驻基地,开展各项创新创业实践;
4.项目入驻时间以一年为单位签订协议,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入驻时间,经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给予适当延期;
5.团队更换负责人或成员应及时向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四章 基地的安全、卫生和经营管理
第八条 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基地功能室的全体成员都要提高“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
2.团队成员在实践活动中如需使用基地仪器设备加工零部件,必须经过基地专门组织的仪器设备使用培训,严禁未经培训
的团队成员使用基地功能室的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使用中必须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仪器设备的配置,严禁搬动仪器和其他设备,不得将属于功能室
内的任何仪器设备带出功能室,若损坏仪器设备,按原价两倍赔偿;
4.使用设备仪器期间,如仪器或设备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断电停机,并及时报告基地管理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5.团队成员不得在室内放置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物品,不得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基地;
6.禁止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源线和使用明火,不得携带电动车电池进行充电,不得擅自移动基地的安全设施;
7.做好防盗措施,加强防火、防触电等安全保卫工作,对配备的灭火机等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8.对基地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基地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
同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因项目团队自身管理不善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项目团队自行承担,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9.团队成员须严格遵守基地的作息时间,在基地关闭前离开基地,严禁任何人在基地留宿。
第九条 卫生管理要求
1.在基地内须听从基地管理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分配的功能室和桌椅对号入座,不得随意换室换座;
2.保持功能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谈笑、喧哗、追逐嘻闹,严禁在功能室内吃早餐、零食、饮料、抽烟喝酒,严禁举办未经
批准的聚会活动;
3.保持功能室整洁卫生,严禁将雨伞、雨披等雨具带入功能室,严禁任何项目团队成员穿拖鞋进入功能室,严禁在基地内公共区域的墙壁和设备上乱画、乱写、乱贴各种招牌、广告等,爱护公物;
4.各项目团队需维护基地功能室的卫生环境,重点确保自己团队场地的干净整洁,离室前,各团队成员应打扫室内场地,清
理垃圾。
第十条 经营管理要求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各团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统一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
3.遵守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协议内容;
4.及时准确地向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基地针对团队项目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对其进行指导,帮助创业团队聘请创业导师。
第五章 团队的考核管理
第十一条 团队入驻基地后,要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认真积极地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基地管理办公室为团队建立日常管理
档案,对团队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严格进行综合考核;团队的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 6 月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定期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基地管理办公室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退出。入驻基地的团队合同期满,到基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退出。
第十三条 自动申请退出。 因团队内部问题,团队负责人向基地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退出。
第十四条 勒令退出。团队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地可随时解除协议,勒令退出。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管理制度,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
2.不服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影响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正常秩序的;
3.未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转让注册公司经营权的;
4.入驻期间,办公场所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办公场地开展与项目无关业务的;
5.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转使用及与他人共享将场地转租给第三方,或更改使用用途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7.负责人因退学被注销学籍的;
8.其他违反管理办法且情节严重的;
9.团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10.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决定,认为不适宜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继续开展项目活动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