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4:34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规范学生的转专业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符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专业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亦不得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第四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制订科学、规范和公开透明的工作方案,各专业转出学生与转入学生数量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五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每人只有一次申请机会。转专业申请者须为在读大学一年级学生,须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请。

    第三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入学后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突出专长,在相关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拟转入专业的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或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中获得奖励,或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者。

    (三)复学的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入学的新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招,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有强烈意愿,认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个人专长和兴趣者。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一) 国家或学校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转到统招专业者,如普通专升本、三二分段、第二学士学位等。

    (三)入学后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部门和学校处分者。

    (四) 已有转专业或转学记录者。

    (五)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提出转专业申请者。

    (六)恶意拖欠学费者。

    (七)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转学、应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学籍异动期间者。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或经学校研究不同意转专业者。

    第四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八条   学校于每年11月启动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统一办理一次,按下列程序集中办理:

    (一)二级学院拟定转专业接收学生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所设专业的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以及办学条件确定专业接收计划数,发布转专业接收学生工作方案,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原则、组织领导、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考核科目、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等,报教务处审核后向全校公布。

    (二)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申请, 向所在学院提《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三)转入学院考核

    转入学院依据“转专业接收学生工作方案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及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复核与公示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学校官网公示一周。公示如有异议,教务处将调查核实,若反映情况属实,将依据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采取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责令相关学院重新考核以及增补名额等处理措施。

    (五)学校核定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手续一经完成,不得更改。

    第十条   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

    (一)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应征入伍激励办法》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在国家政策允许前提下,按学校有关规定在当年开放转专业的专业范围和时间内,可优先转入本校其他相同学历层次的专业(限一次)。

    (二)若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对退役复学学生的转专业工作另有调整,则参照最新调整规定执行。

    第五章 转专业的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成功获批转专业学生在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前,须服从原专业的管理,参加原专业的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一)学籍异动

    1.成功获批转专业的学生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于第二学期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2.成功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当前学年开始按照转入专业、年级的学费标准进行缴费。

    3.教务处在教学管理平台和学信网办理学籍异动相关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学生证等证件信息可根据需要申请变更。

    (二)课程与成绩

    1.成功获批转专业的学生,编入同年级新专业班级学习,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类学分。

    2.成功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报到后1个月内,根据要求完成转入专业课程学分认定手续。转入学院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指导转入学生做好学分认定工作。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要求的, 转入学院组织学生完成补修工作。

    3.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的记录,可保留在学生的学业成绩单中。

    (三)毕业审核

    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须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

    第十三条   对在转专业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个人, 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原《太阳集团tcy8722转专业暂行规定》即行废止。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祈福大道

       

      邮编:526100


      电话:(0758)8387822(校办)


      电话:(0758)8387888(招办)


      办公室电话:(0758)8387217(太阳网集团tcy8722)